发展规划处设置科级机构两个:发展规划科、综合管理科
(一)发展规划科
1.负责学校基本制度、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基本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工作,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措施进行调研、论证,并制订工作方案、顶层设计、政策建议;
3.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4.负责“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和日常工作,组织规划论证工作;
5.组织发展规划的分解实施;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评估;
6.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发展动态以及学校改革发展重要问题的调研,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政策建议;
7.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地合作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利用学校和附属医院的人才和医疗资源优势开展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社会服务项目;
8.组织开展对国内外高等院校(尤其同类院校)办学规律、建设经验、发展动态等的跟踪、调研,为学校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依据;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
1.负责部门日常对外事务办理、办公室管理、公文管理、内部考勤和绩效制度建设、网络平台管理、资产管理、物资存放、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及存放等;
2.负责学校综合信息和数据的统计与发布;
3.全面协助发展规划科做好各类规划编制印发、管理服务、社会合作、调研、论证、内部管理等有关具体工作;
4.配合做好与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以及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